近日,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關于轉發《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具體通知內容如下:
關于轉發《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的通知
吉人社聯〔2023〕39號
各市(州)、長白山管委會,各縣(市、區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財政局、稅務局:
為切實減輕企業繳費負擔,維護就業局勢穩定,人社部、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《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23〕19號),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長至2024年底。
我省失業保險繼續執行1%的繳費費率,其中:單位繳費費率為0.7%,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0.3%。我省工傷保險基準費率統一降低50%,如遇特殊情況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?,F將文件轉發給你們,請按照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?!?/span>
附件: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(人社部發〔2023〕19號)
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
吉林省財政廳
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
2023年4月10日
(來源: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網)